•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强春季造林宣传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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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林宣发〔201496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强春季造林宣

    传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局,满洲里林业局、二连浩特市农牧林业局:

    当前,我区春季造林已由西向东拉开序幕。为促进春季造林优质高效进行,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动员全区上下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技术技能,及时跟踪报道造林绿化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区域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成效,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情况,社会和部门(系统)造林绿化成果,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庭院、绿色校园、绿色军营建设等先进典型,以及开展植纪念树、造纪念林和军民共建等活动。要挖掘整理一批在造林绿化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他们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的伟大壮举和坚持不懈、甘于奉献的精神。树立造林绿化既是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又是带动林业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的理念,宣传报道发展经济林、搞活林下经济使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人物。同时,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树立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确保无重特大火灾发生,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二、宣传形式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开展有分量的宣传。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提供报道线索和采访条件,通过开辟专栏、专题和专版,组织记者采访、专访等方式,重点宣传造林绿化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同时要积极主动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省级以上有关新闻单位投稿并争取发表。加强与主流网络媒体的联系,扩大网络宣传的影响力,形成网络宣传的机制。

    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造林绿化重点,开展有规模、有影响力的主题宣传活动。联合社会有关团体和部门,举办生态建设座谈、专题讲堂、生态科普讲作,运用文艺、书画、摄影等形式,组织开展生态文学采风和作品展览等文化活动。

    注重营造造林绿化的宣传氛围。通过悬挂标语口号、印制书刊图片、编排板报墙报、播出公益广告、进行咨询服务、种植纪念林、认养树木绿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形成浓郁的宣传氛围,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春季造林绿化顺利进行。

    三、其他事项

    各盟市林业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春季造林绿化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任务,切实保证春季造林绿化宣传活动收到实效。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林业厅宣传办定期通报各地区各单位春季造林进展、工作亮点宣传和媒体发稿等情况。各盟市林业局要选派专人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相关情况发至林业厅宣传办电子邮箱。媒体发稿要记录题目、作者、时间、载体等情况。

     

    联系人:于  杰(04712280410

    电子信箱:nmlyx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20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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