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东南部,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和燕山山脉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总土地面积8300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苏木、3个办事处,总人口60万。地貌类型多样,南部为浅山丘陵区,中部为黄土丘陵区,北部为浅沙坨沼区。气候类型属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季,年降雨量在310
据《明史》记载,敖汉曾是“沙柳浩瀚,柠条遍野,鹿鸣呦呦,黑林生风”的繁茂之地,到处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自然美景。到了近代,由于人口的增长,人为滥垦滥牧等原因,敖汉开始出现沙化和水土流失现象,特别是在上世纪60年代,全旗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加剧,流动半流动沙地以每年7万亩的速度递增,每年有3万亩良田被洪水冲成河滩、大沟,到1975年,全旗沙化土地面积达259万亩,水土流失面积达到960万亩,分别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20.8%和77.3%,沙进人退、沟壑纵横。当时人们这样描述敖汉旗恶劣的生态环境:“天降二指雨,沟起一丈洪”、“人迷眼,马失蹄,白天点灯不稀奇”。恶劣的生态环境不仅挤压了敖汉人民的生存空间,也严重影响着农牧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处于“种一坡,收一车,打一簸箕,煮一锅”的境况,牧业生产也陷入了“夏壮、秋肥、冬瘦、春死”的窘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敖汉旗坚持不懈植树造林。目前,全旗现有林面积达572万亩,森林覆被率达43.76%,是建国初有林面积16万亩的35.7倍,是1978年前124.4万亩的4.5倍。生态环境已由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黄沙滚滚、荒山秃岭变为今天的绿洲片片、千峰叠翠,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根据2009年全国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敖汉旗中北部沙区经过多年治理,流动沙地已由1975年的57万亩减少到现在的5万亩,半流动沙地由171万亩减少到8万亩,基本上形成带网片、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有150万亩农田、150万亩草牧场实现了林网化。全旗控制水土流失面积635万亩,基本实现了水不下山、土不出川,使100万亩农田得到保护。区域小气候有了明显改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与六、七十年代相比全旗年均降水量增加
由于敖汉旗生态建设成就显著,国家有关部委先后授予敖汉旗“全国治沙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等十几项荣誉称号,200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敖汉旗“全球500佳”环境奖, 2003年全国绿委会、国家林业局单独授予敖汉旗“再造秀美山川先进旗”称号,2013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敖汉旗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以生态建设著称的“绿色敖汉”成为敖汉旗对外交往的一张名片。
其保障措施
一、坚持加强领导,弘扬接力赛精神
多年来,敖汉旗历任领导班子,都把植树造林、治理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作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造福工程来抓。从1979年开始,旗委、旗政府先后四次做出关于大力植树种草和治沙治山的决定,对每一发展阶段都进行了精心规划。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几大班子共同抓,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力赛精神,换人不换目标,换届不换蓝图。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敖汉旗委换了八任书记,政府换了八任旗长,生态建设不仅从未间断,而且形成了一任比一任建设得多、建设得好的势头。在干部使用方面,实行生态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几年来,有10多个乡镇因生态建设滞后被一票否决;有近百名在生态建设中做出突出成就的干部先后被提拔任用。正是在历任领导的带领下,在历届政府的推动下,敖汉旗形成了植绿、爱绿、护绿良好氛围,为林业生态建设奠定了社会基础。
二、坚持政策吸引,强化利益驱动
敖汉旗长期坚持“谁造谁有,一次到户,过期不补,长期不变,限期治理,允许继承和转让”的优惠政策,用政策调动群众积极整地、造林,有力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在种苗供应上,最初由财政无偿为群众供苗,1985年后实行了半价供苗和以奖代补政策。在幼林期实行以耕代抚,不仅节约了抚育成本、促进了林木生长,而且增加了农牧民收入。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采用家庭承包、联户承包、集体开发、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和无偿划拨等多种形式治山治沙,利益机制得到充分体现,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积极性空前高涨。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投资的加大,敖汉旗又把足额兑现国家政策充实到政策体系中,实现了“国家要绿”和“群众要利”的有机统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后,敖汉旗采取“一分、二包、三租、四卖”的方式, 将全旗503万亩集体林地承包到户、确权发证,50多万农牧民获得了林地经营自主权,极大地激发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过程中,敖汉旗通过取消商品林采伐年龄限制、减免枯死树清理育林基金、信誉担保免交更新保证金、优先安排建设项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农牧民营造樟子松混交林和经济林,改善林分质量提高综合效益。
三、坚持政府主导,推进规模治理
上世纪60、70年代,敖汉旗生态环境恶化到极点,单纯靠群众单打独斗已无法改造恶劣环境。敖汉旗委、旗政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带领全旗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植树种草为中心的旨在改善生态环境和生存、生产、生活条件的生态建设大决战。从20世纪80年代起,敖汉旗采取大兵团集中攻坚的办法,每年确定三至五个乡为会战重点,集中联片治理。如:针对农田牧场沙化退化,集中连片地建设了农牧场防护兼用林,使100万亩农田、150万亩草牧场实现了林网化,全国最大的草牧场防护林---黄羊洼草牧场防护林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之一;90年代中后期,面对远山、石质山、大沙等治理难度大的流域,敖汉旗又采取了联乡联村会战的办法,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集中在一个大的流城会战,各乡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推磨转圈,轮流治理,以工换工,齐工找价,大体平衡。六道岭的精神、大青山的气魄,就是这一时期林业生态建设的代表;进入新世纪以来,敖汉旗通过项目投入、政府补贴、信贷支持、企业群众自筹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实施了沟道治理工程、经济林工程和樟子松基地建设工程,拓展了林业建设空间,改善了林分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目前,完成沟道治理10万亩,建设经济林地基86万亩,建设樟子松基地20万亩。
四、坚持创新建设机制,激发群众建设热情
上世纪80、90年代,敖汉旗采取大兵团集中攻坚和联乡联村会战的办法,战胜了远山、石质山、大沙等治理难度大的区域,推进了全旗绿化进程。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启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敖汉旗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采取了合同制、招投标、先造后补等造林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生态建设质量。招投标造林,就是对封山育林、灌木造林等集中连片、不易分散治理的造林地,在国家投资标准能够满足建设需要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造林任务整体承包给有资质的专业造林组织进行统一实施,有效降低了成本,提高了造林质量。合同制造林,指国家投资标准不能满足造林需要或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造林项目,通过签订造林合同的形式,将造林任务落实给造林主体,经验收合格,凭验收合格证兑现造林补助。合同制造林有效缓解了国家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先造后补”造林,是指当年国家下达工程任务满足不了当年造林需要时,造林主体可以先行造林,3年内向旗林业部门提出补助申请,经验收符合造林项目标准,列入国家林业项目,发放验收合格证,兑现造林补助。“先造后补”造林解决了国家林业项目任务不足,影响造林积极性的问题。
五、坚持生态与民生并重,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生态和民生是林业的一体两翼。1996年以前,为治理沙化和水土流失,敖汉旗坚持带网片、草灌乔相结合,大面积营造生态林,林业建设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随着全旗防护林体系的初步建立,群众的生态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敖汉旗委、旗政府开始加快民生林业建设,加大了杨树防护兼用林、山杏经济林、沙棘经济林、灌木饲料林在生态建设中的比重,为林业产业开发奠定了基础。2010年,旗委、旗政府提出生态建设由生态效益主导型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并重型转变的发展思路,推进了高效节水经济林建设。同时依托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加快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着力培育经济林、林产品加工业、林下经济、绿化种苗、森林旅游五大林业主导产业,带动了群众增收。2013年,全旗林业产值达5.3亿元,农牧民人均来自林业收入达950元。
六、坚持科技兴林,提高建设质量
敖汉林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有力支撑。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中,敖汉旗发明、应用了开沟犁造林技术,使造林成活率提高到85%以上,比传统方法提高30%,大大加快了全旗造林绿化进程。在这一发明的启发下,敖汉旗提出了“不整地、不造林”的技术措施,形成了深沟大坑整地、良种壮苗、苗木保湿、浸苗补水、适当深栽、扩坑填湿土、分层踩实、培抗旱堆等八个以开源节水为中心的抗旱造林系列技术,为全旗林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从“九五”后期开始,敖汉旗又采取了客湿土、洇湿土、营养袋、覆膜、坐水栽植、混交等造林新技术,大力推广应用ABT生根粉、根宝Ⅱ号、保水剂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引进和推广黄柳网格沙障技术,使流动、半流动沙地一次性得到治理。敖汉旗始终把林业科技攻关放在科技兴林的突出位置,有10项林业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有1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
七、坚持严格管理,巩固绿化成果
敖汉旗坚持严格种苗管理,引进优良林木品种,应用育苗新技术,提高了苗木质量。同时严格执行项目造林用苗政府采购制度和“两证一签”制度,项目造林一级苗率达到95%以上。严格林业队伍管理,每年林业技术人员都深入到各乡镇、林场造林一线进行技术指导,重点工程实行技术责任人制度,确保生态建设质量。严格森林资源管理,认真贯彻《防沙治沙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成立了森林公安、资源林政等林业执法机构,坚持用法律手段,保护生态建设成果。2003年,旗委、旗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决定》,从2004年起,所有草食家畜实行全年全境舍饲禁牧,进一步加大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刘秀 刘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