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林公安局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宣传质量,通过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出台奖励规定。
大林公安局在2月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各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及部分宣传骨干民警参加了会议。会上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谋划今年森林公安宣传工作,并就即将出台的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大林公安局费纯林局长要求宣传部门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了解我们、关注我们。会议结束后,大林公安局出台了《宣传工作奖励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民警在盟市级、省级、国家级发表的稿件、图片、视频等方面奖励的金额,以此鼓励民警积极参与宣传工作,为2014年宣传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
今年,宣传部门同时立足林区实际,加强与林海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等媒体的密切协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专项宣传力度,为基层森林公安局开辟宣传沟通渠道。11月,宣传部门又在盟市、省级、国家级中确定《林海日报》、《内蒙古林业》杂志、《森林公安》杂志为重点报刊,并要求基层森林公安局认真开展征订和投稿工作。
三、是深化网络宣传。
今年,宣传部门重点加强了大林公安局互联网建设,网站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网站改版后,宣传部门针对不同时期及时更改栏目,网站更加新颖,栏目更加丰富,基层森林公安局民警投稿数量大幅提升,稿件质量不断提高。宣传部门及时将基层民警撰写的稿件推荐到省级、国家媒体投稿,极大的鼓励了基层通讯员的热情。目前,大林公安局在互联网林业厅网站和公安厅网站发表稿件已经常态化,一些好的稿件能够及时在各级主流网站上发表。2014年,大林公安局共在林业厅网站发表稿件已达152篇,在林业厅各部门排名中位列第1,在公安厅发表稿件也不断上升。目前,大林公安局互联网网站的点击率已经达到80余万次,关注度不断提高。
四、扎实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今年宣传部门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一)4月至10月,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系列宣传活动的要求,大林公安局开展了“我是(与)森林公安”有奖征文活动和“感动瞬间”随手拍摄影比赛活动,并在公安网和互联网开通“我是(与)森林公安”专栏展示作品,同时举办“我是(与)森林公安”有奖征文,重奖获奖者。活动进行中,毕拉河、得耳布尔、莫尔道嘎等3个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评为突出贡献单位,杨波、李宏等2名民警被评为突出贡献个人。12月,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公布“我是(与)森林公安”有奖征文活动结果,杨波荣获2等奖、高春梅、顾守清荣获3等奖,李宏等8名同志荣获优秀奖,大林公安局由于组织工作得力荣获组织奖第1名。
(二)6月,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积极参与“我奉献?我快乐”公安民警微信、微博、微电影大赛的通知》的要求,大林公安局结合实际,部署绰尔、金河森林公安局按照通知要求,各制作一部微电影作品参赛。经数月准备,9月,大林公安局上报的绰尔、金河两部微电影及图里抗洪抢险的微电影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采用上报公安部参评,获得了一致好评。
(三)在全国公安文化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爱英模?情暖警心”征文活动中,大林公安系统共有3名民警获得1个3等奖和2个优秀奖。其中,阿龙山森林公安局张宪斌撰写的“让英模无憾,让民警无悔”荣获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爱英模?情暧警心”征文活动3等奖;绰尔森林公安局于成春撰写的“浅议公安文化的形势和任务”和克一河森林公安局徐晓东撰写的“浅谈公安文化对森林公安工作的促进作用”分别荣获全国公安文化理论研讨征文活动优秀奖。
五、开展重点工作宣传。
(一)宣传部门紧紧围绕大林公安局重点工作,协调基层森林公安局深入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今年1月,习总书记来到林区视察工作,大林公安局开展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的热潮,宣传部门及时将这一重要宣传素材进行宣传,稿件先后在“林海日报”、“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内蒙古新闻网”、“中国新闻网”、“光明网”等各级主流媒体发表,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6月6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机关举办大练兵汇报演练观摩大会在莫尔道嘎隆重召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自治区林业厅、公安厅等各届领导前来参加,宣传部门对这一盛况进行及时宣传,稿件先后在林海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公安厅网站、光明网、中国新闻网等多处主流媒体发表。
(三)6月,大林公安局派出工作组,成功协助山东省威海市调查起火原因。自治区林业厅专门下发《关于表扬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协助威海市调查森林火灾起因的通报》,宣传部门抓住宣传的有利时机,深入采访报道,撰写的稿件“大林公安 威武”先后在林业厅、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光明网、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发表。
(四)1月,毕拉河森林公安局“2013?12?10”抢劫杀人案成功侦破,7月和9月,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破获内蒙古林区第一例且影响巨大的电信敲诈勒索案件和电信诈骗案。案件成功侦破后,宣传部门迅速开展有计划的宣传,及时撰写稿件在各级媒体及时在林海日报、内蒙古日报、公安厅和林业厅互联网网站发表,并在光明网、中国新闻网发表。
(五)9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旗县级国保大队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中,代表大林公安局参赛的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国保大队取得了实战推演比武竞赛项目单项第1名,总成绩第二名的好成绩。宣传部门派出民警深入大杨树进行实地采访报道,撰写的“拼搏”一文受到各界一致好评。10月,阿龙山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教导员刘昌波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个人,宣传部门围绕刘昌波的事迹深入开展了宣传活动,联系当地电视台和报社配合宣传,并将刘昌波的事迹上报林业厅、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宣传效果显著。
今年以来,大林公安局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共刊载稿件1769篇。其中林海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大林公安局互联网等地级媒体和网站共刊登稿件1201篇;在内蒙古林业杂志、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电视台、互联网内蒙古公安厅、内蒙古林业厅等省级媒体和网站共刊登稿件439篇;在人民公安报、中国绿色时报、派出所工作、现代世界警察、光明网、中新网等国家级媒体共刊载稿件129篇。稿件发表量较去年有大幅提升,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