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摸清家底 划定红线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我区生态建设保驾护航【内蒙古日报】2月25日1版倒头条
  • 发布时间: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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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2月24日讯 (记者 杨帆)告别一个5年,迎来又一个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十三五”开局之年,内蒙古如何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给出答案:按照摸清家底、划定红线、离任审计、责任追究的总体思路,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8337”发展思路,先行启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等3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但不可否认的是,内蒙古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进入“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提出的“内蒙古要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中办国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强调要以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普查为基础,全面摸清我区自然资源资产分布情况,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内蒙古横跨“三北”、毗邻八省,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齐全的生态功能区,其生态状况不仅关系到全区各族群众的生存发展,也关系到东北、华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为此,通过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明确职责,勇于担当,为我区生态建设保驾护航,为努力建设天蓝地绿的美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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