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办由四人组成。内设主任、副主任、综合管理、社会宣传、行业宣传五个岗位。
二、工作分工、岗位职责
主任岗位:负责宣传办全面工作;
副主任岗位:协助主任抓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社会宣传工作;
社会宣传岗位:负责林业重点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策划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关注森林、新闻发布、网络电视、影视资料等宣传工作,协调主流新闻媒体开展林业宣传、新闻管理评比工作,负责《内蒙古林业》杂志的领导和指导、记者站的管理和宣传工作,配合行业宣传和综合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行业宣传岗位:负责林业行业常规宣传、管理、考评工作,开展新闻摄影、图片资料、画册展览、行业新闻宣传等活动,负责林业系统通讯员管理培训,承办内蒙古林业信息网站宣传办子网的建设管理和信息发布,配合社会宣传和综合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综合管理岗位:负责宣传办文秘、计统、上传下达工作,督办落实宣传工作有关文件、领导指示、工作部署,负责宣传办会议会务、行政事务、报刊发行等工作,配合社会和行业宣传人员开展工作。
三、宣传办职能职责
拟定林业系统宣传工作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拟定林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策划并实施林业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发布林业重大新闻;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联系国家、自治区和行业新闻媒体,开展林业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林业影视宣传、林业文化宣传和展览工作;承担《内蒙古林业》杂志的领导、指导工作;承担中国绿色时报、内蒙古电视台二个记者站的通联工作;承担林业厅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完成林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