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林宣发〔2017〕433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林业
宣传工作总结和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局,满洲里市农牧林水局,二连浩特市农牧林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总结2017年林业宣传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盟市林业宣传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林业宣传管理,提高林业宣传水平,现将2017年度林业宣传工作总结和林业宣传综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7年度宣传工作总结
各盟市林业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年初自治区林业厅下发的《2017年宣传工作要点》进行总结,对本单位一年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措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字数不超过2500字。
二、认真做好“森林城市·森林惠民”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各盟市林业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城市·森林惠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认真总结此项活动开展情况,林业厅宣传办将活动开展情况一并纳入林业宣传工作综合考评范围。
三、认真做好自评
各盟市林业局要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林业宣传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认真开展自评,考评时间为上年度的12月1日至本年度的11月30日,评定结果将进行通报。刊登、播发的林业新闻,要列出时间、媒体、标题、自评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宣传工作综合考评表》电子版在内蒙古林业厅网站,宣传办子站“通知通报”专栏下载
请各地将总结,备查资料及自评结果于2018年1月15日前以电子版的方式报自治区林业厅宣传办。
联系人:郭利平
联系电话: 0471-2281410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