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察布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 发布时间: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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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后3月23日,我局召开局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成员、局属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呼群厅长在全区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刘治民局长指出,要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林业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准备把握形式,敏锐把握机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林业宣传的质量水平,聚焦生态建设搞宣传结合林业生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为全市林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结合当前全市春季造林及2015年全市林业工作安排,部署全市林业宣传工作,明确了林业宣传工作重点。

    一是全市春季造林全面展开,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活动2015年是自治区第十个植树周,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共建美丽乌兰察布。在全民义务植树开展之际,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全面宣传我市今年义务植树活动、军民共建义务植树基地情况,以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以来我市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二是着力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宣传。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林业方面的政策文件精神,特别是全市在推进国家和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方面的新进展,全面报道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以及公路、村屯、厂矿园区、城镇周边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三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针对春季、秋季两个重要防火期,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通过制作播出公益广告、防火专题片等多种新式,全方位、多形式、分层次、有重点的进行宣传和报道,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组织动员各旗县区,通过发放宣传品、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开展防火知识进村入户活动等措施,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政策、讲解防火知识、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增强群众防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使森林草原防火的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开创“人人知防火、人人懂防火、人人参与防火”的良好局面。

    切实加大依法治林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市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利用群众力量监督促使其整改。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全市禁牧政策,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宣传促清理,以行动促整治,使林地管理政策深入人心。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市在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开展森林保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情况;以植树节、湿地日、荒漠化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为载体集中开展主题活动,全面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六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科普宣传各旗县市区林业局、局属各单位制作林木良种培育、抗旱造林、机械化造林、封育区综合育林、容器苗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科技推广宣传资料,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生态文明、植树造林、资源保护利用等科普知识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林业各项基础科技知识,为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奠定基础。

    主要措施:

    一是求局属各二级单位把林业宣传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切实增强林业宣传工作的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形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林业改革发展集聚正能量;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不断改善宣传工作条件,主动适应新常态,为全市造林绿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林业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位二级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宣传工作,树立抓宣传就是抓业务,抓业务必须抓宣传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林业宣传工作的落实,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积极做好媒体宣传工作,把由被动接受采访变为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及时提供报道线索,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探索从多角度、多层面反映我市生态文化建设的水平,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把生态文化建设工作抓好。

    结合林业生态地位和作用,聚焦生态建设搞宣传,大力宣传森林、湿地、防沙治沙、自然保护区、林产品供给等资源优势,体现出林业在经济社会的保障和支撑作用;结合治沙造林和重点区域绿化,大力宣传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绿色家园、创建森林城市等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和先进典型;结合生态建设、保护,大力宣传依法治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等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的进展和成就,彰显林业精神;结合民生林业,大力宣传林业产业发展的各项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林业生产实践,大力宣传推广林业干部职工在林业社会实践中,探索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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