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安盟林业局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 发布时间: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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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加强林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内林发[2014]232号)精神,按照2015年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安排和部署,兴安盟林业局结合地区实际工作,全面贯彻会议精神要求。

    我盟传达、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召开之际,正值我盟林业工作会议在阿尔山召开,参会领导第一时间总结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并通过全盟林业工作会传达给各旗县市参会人员。在林业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按照会议要求,向一把手及其他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情况,并传达了会议精神和要求。在局机关内部的《林业工作动态》上发布全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并印发了会议纪要,在盟林业局网站上进行了发布,同时传达给各旗县市林业分管宣传工作的袁军副局长在走访全盟各地检查工作时,着重关注了宣传工作,认真传达了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地下一步的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会议精神展开。

    我盟加强和完善林业宣传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整改方案。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我盟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兴安盟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全面推进我盟林业宣传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度化,目前文件已进入审阅阶段。针对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国绿色时报》订阅情况的通报,我盟对本地区订阅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根据各地机构设置规定了最低订阅数量,并在全盟林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知,截止目前,各地均按照相关要求开始补订工作,全部补工作结束后将按照要求将补完成情况上报林业厅宣传办。

    我盟落实会议要求,在推动林业宣传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按照全区林业宣传工作会议要求,我盟着力推动在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着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报道,在全盟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第二以白狼林俗村为典型,推动全盟生态文化宣传,各地均将生态文化列为重点宣传工作;第三建立了稳定的宣传队伍,在盟级选派了两名专职宣传工作人员,并在旗县选派了两名优秀宣传工作人员作为我盟林业宣传工作通讯员,按照相关要求每月上报信息;第四加强了林业宣传材料的质量和丰富了宣传形式及内容,按照呼群厅长在会议上每个务林人都是林业宣传工作者和林业宣传是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的要求,全面提高了日常林业信息和亮点典型工作信息的质量,并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宣传工作,在盟级机关刊物、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发布林业稿件

    今后的工作中,我盟会继续按照林业厅领导和宣传办相关要求,与林业厅宣传办建立经常性沟通,把握林业宣传格局变化,内宣和外宣两手抓,助力全区林业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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